关于开展华东地区期刊“优秀栏目” 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08-18 23:09:07   来源:    点击:

本市各期刊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期刊品牌栏目建设,提高期刊出版质量,增强期刊核心竞争力,根据2020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华东地区期刊协会联盟决定开展华东地区期刊“优秀栏目”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期刊出版单位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标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和办刊方向,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
     2.质量标准
  (1)编校质量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的相关规范。
  (2)栏目特色鲜明,导向正确。栏目文章具有理论价值、实用价值、艺术价值或文化传承价值,对提升刊物的社会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具有积极作用。
  (3)栏目文章被权威媒体转载、摘录、引用,有一定的转载率;或获得省级以上奖项,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3.栏目的长效性
      参评栏目必须是期刊连续开设两年以上的、开设期数占总期数50%以上的固定栏目。

近5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期刊,不得参评优秀栏目:
     1.期刊出版内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2.期刊出版质量和印刷装帧质量未达到有关国家规定和标准,被质检部门通报批评的;
     3.因存在违规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
     4.有买卖刊号、一号多刊等违规行为的;
     5.在期刊年度核验中有缓验记录的。

三、报送要求
       参评期刊分为社科学术、科技学术、非学术三大类,每刊推荐一个栏目。
       参评单位须认真、完整填写《华东地区优秀栏目评选申报表》(附件),并附相关业绩材料(2000字以内)、佐证材料(被转载摘录、含获奖证书、论文等复印件)和2018年、2019年包含该栏目的最后一期样刊。申报材料须一式4份,双面打印,按序装订成册(《申报表》统一装订在首页)。参评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统一打包并命名为:单位 +“华东地区优秀栏目”申报材料。
        请参评单位于2020年9月10日前将参评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上海市期刊协会(报送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绍兴路5号505室,张老师收,电话:021-64672969,64674380),电子版及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shqkxh@163.com。


附件1:华东地区优秀栏目评选申报表
附件2:关于开展华东地区期刊“优秀栏目”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期刊协会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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