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韬奋出版奖评奖办法

2014-06-17 14:44:00   来源:    点击:

   

        依据中央两办和中宣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评奖办法如下:
        一、评奖宗旨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表彰和奖励在出版岗位忠诚事业、开拓进取、甘于奉献、成绩卓著,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物,以激励出版从业人员爱岗敬业、成才大家,推进出版深化改革、繁荣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二、主办、协办单位,评奖间隔时间和获奖数额
    韬奋出版奖由中国出版协会主办,韬奋基金会协办。本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数额为20个。
        三、组织机构
        中国版协组织专家并邀请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领导组成专家组和评奖委员会,分别负责第十二届韬奋出版奖的复评和终评工作。评奖委员会下设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版协。
        中国版协委托各省(区、市)出版协会、中国出版集团、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中国科学出版集团、中央在京出版社主管单位、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负责本地区、本部门韬奋出版奖候选人的推荐、初评工作。
        四、参评对象
        由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图书、期刊、音像、电子和数字出版单位,发行单位,出版科研、教育和外贸单位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均可参评。
        五、参评条件
        (一)参评人参加出版工作工龄满10年(含10年)以上。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诚信服务,在业界有良好的口碑或声誉。
  (三)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出版、发行、教育、科研、版权贸易等领域的改革创新和发展繁荣中作出重要贡献,建树卓著,影响广泛。
  (四)长期工作在编辑一线,策划编辑的出版物导向正确,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科学价值或文化价值。对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一定的编辑理论造诣,出版实践经验丰富,在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离退休人员不限年龄,其业绩以在职期间为主,可适当联系离退休后的贡献。每届评奖,离退休人员获奖人数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0%。
        (七)近3年有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违反出版职业道德行为的人员不得参评。
        六、推荐候选人名额和评选程序
        推荐和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初评,专家组独立复评,评奖委员会终评终审的方式进行。
        (一)中央在京出版单位(包括中央各出版集团所属出版单位)每家限推荐1名候选人;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和各省(区、市)各推荐2名候选人。请按照参评条件和限定名额报送参评候选人和事迹材料,不得超报。
        (二)中央在京各出版单位及解放军各出版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按限定的名额和参评的条件组织推荐并进行初评;各省(区、市)由省级出版协会报当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按限定的名额和参评条件,统一推荐并认真组织初评。初评意见须有两位以上专家签名。
        (三)评审专家组和评奖委员会对符合参评资格的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复评、终评,复评结果保留40个名额,终评结果保留20个名额,经评奖委员会审定后,在业内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公示后仍符合条件的为最终确定的获奖者。由中国版协发文正式通知推荐单位及获奖人员。 
        七、奖励办法
        (一)评奖结果确定后,由中国版协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并组织出版获奖者小传丛书,以昭示当代、传承后人。
        (二)鉴于获奖者为本单位改革发展做出了优异贡献、获得了荣誉,建议获奖者的上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
        八、评奖纪律
        (一)评委和专家组成员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参评候选人进行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
        (二)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评审所议内容不得外传。
        (三)评委、专家不得接受候选人推荐单位及个人的任何吃请、馈赠。在评选本单位候选人时采取回避制。
        (四)评委、专家不得营私舞弊,违者一经查明,取消其评委资格。
        九、参评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各地区将参评候选人的申报表连同每个候选人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25份,于2014年7月18日前寄送至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同时须附拷贝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本,或将电子文本发到中国版协电子邮箱:cbanxie@sina.com(通知、评奖办法和申报表可到中国版协网站www.pac.org.cn下载)。评奖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参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不予受理。
        十、附则
  本办法由中国出版协会负责解释。

 


                                                       中国出版协会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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