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华东地区优秀期刊评选上海期刊评选活动的
2012-09-28 13:52:00 来源: 点击:本市各期刊出版单位:
为了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进一步推动华东地区期刊出版工作的繁荣和发展,发挥优秀期刊的示范作用,带动华东地区期刊整体质量的提高,经华东地区六省一市新闻出版局协商,决定于2012年10月底之前召开华东地区六省一市新闻出版局工作会议,期间开展华东地区优秀期刊评选活动暨第五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奖评选。为此,受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委托,我会具体开展上海期刊的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1.设立评选委员会,分为初评委员会和复评委员会。
2.初评委员会由市期刊协会会长、副会长负责对整个初评工作的领导、审核和把关。市期刊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设初评组。评选办公室设在市期刊协会。
3.复评委员会由市期刊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市新闻出版局及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领导担任评审委员,负责对整个上海优秀期刊初评结果的复核推荐工作。
二、评选范围
凡在本市登记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且连续出版2年以上的期刊均可报名参评。
三、评选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修订颁布)。
2.《期刊出版管理规定》(2005年新闻出版总署颁布)。
3. 2010、2011年度期刊核验情况。
四、评选程序
评选分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进行。由各期刊出版单位报送参评材料,评选办公室将材料分送评选委员会专家进行初评;召开复评会议,由评选委员会集中评议产生上海地区优秀期刊名单。
五、评选时间
2012年10月12日前完成推荐材料报送工作;2012年10月19日之前完成初评工作;26日之前完成复评工作,并推荐华东地区优秀期刊评选工作委员会进行终评。
六、报送材料
1.填写《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参评申报表》(一式10份),由各期刊出版单位填写申报理由,须经主要主办单位审核盖章。《申报表》电子文本可在我会(在上海市期刊协会网站首页“协会动态”—“文件下载”栏下载)。
2. 2010年1月至2012上半年期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证书、本市著名商标等复印件(一式10份)。
3.报送参评样刊两套。出版时间为:2012年9月(含9月)之前连续出版的6期期刊样刊。
上述材料请务必于2012年10月12日前以特快专递或挂号寄送至评选办公室,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66号9楼D座上海市期刊协会收,邮编:200031,联系电话:64672969、64726858(兼传真),联系人:莫树蔚。
七、其他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参评费。
附件:《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参评申报表》
上海市期刊协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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