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将进一步规范版权合作期刊

2013-02-21 16:23:00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对版权合作期刊的管理,新闻出版总署对外交流与合作司日前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有备案记录的67家合作期刊进行了调研清理。其中,对9家由于历史原因未经总署批准、不符合现有法规规定的期刊,要求其限期按现有规定报送材料进行报批,纳入规范管理。对已停刊期刊和已终止版权合作的期刊,在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将清理出版权合作领域。据了解,从2012年12月20日起至2013年3月,对外交流与合作司还会分三阶段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这67家版权合作期刊,主办单位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等8 个省市,其中北京市53 家、上海市7 家。科技类、生活时尚类是目前版权合作期刊的两大主要类型,分别为 35种和30种,占到总数的97%,商业类期刊只有2 种。中外期刊合作形式主要有广告合作、合作办刊、外刊中文版和版权合作4种,版权合作为最主要合作类型,55家单位以此形式与外方开展合作。
        目前期刊版权合作中还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延期合作、使用外刊内容比例不合要求、封面标识不合规范、未进行版权输出、不能按时递交样刊等问题。其中,《国际航空》、《航空工程与维修》、《电脑时空》、《普知》、《中华高血压杂志》未经批准擅自延期合作;《环球科学》、《健康与美容》等未按批准的比例使用外方内容;《智族》、《华夏地理》等封面标识不完全合乎规范;《中外食品工业》、《现代塑料》等内容输出不达标。
        针对以上问题,总署对外交流与合作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努力推动出台《中外期刊版权合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实行退出机制。将进一步丰富中外版权合作期刊年检的内容,将办刊宗旨、合作形式和本土化内容输出、编辑和终审权约束、封面标识、品牌建设等诸方面纳入期刊年度检验的范畴,通过年检工作对版权合作期刊实行常态化管理。

                   (摘自新闻出版总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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