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教辅类报刊管理的通知

2010-12-30 15:46:00   来源: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
        近年来,教育教辅类报刊在服务教育教学,促进学生提高学习成绩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部分教辅类报刊也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问题有:一些教辅类报刊盲目分版,“一号多报、多刊”现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报刊出版秩序;一些教辅类报刊受经济利益驱动,以高折扣诱导教育系统人员以各种手段强迫学生订阅,助长了行业的不正之风,败坏了新闻出版行业的声誉;教辅报刊整体质量的严重下降,影响了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提升;教辅类报刊在中小学校大量发行,加重学生和家长负担,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一些教辅类报刊把报刊承包转让给不具备出版资质的个人或机构,质量低劣,引起社会公众强烈不满;还有一些非教辅类报刊,超越报刊的业务范围出版教辅类内容。为解决教辅类报刊出版中存在的上述问题,规范报刊出版秩序,为广大中小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报刊管理规定,规范教辅类报刊出版秩序
        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及禁止报刊摊派征订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所属教辅类报刊管理,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报刊出版活动;对教辅类报刊存在一号多报、多刊,承包经营,质量低劣,向学生摊派发行等违规问题要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偏离办报办刊宗旨出版教辅类内容的报刊要立即责令纠正,督促其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彻底或违规问题严重的报刊,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以报刊形式出版的教辅类非法出版物,要会同“扫黄办”坚决予以取缔。
        存在违规问题的报刊出版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出版法规,开展自查自纠,纠正违规行为;报刊要严格按照既定的业务范围出版.不得擅自变更业务范围;不得转让出版权;报刊出版单位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不得以高额回扣等形式发行报刊。
        二、完善管理手段,促进教辅类报刊健康发展
        新闻出版总署和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开展报纸期刊出版持量综合评估工作,对教辅类报刊出版单位的基础建设、环境资源条件、出版能力、经营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对优秀的教辅类报刊出版单位,鼓励支持其通过兼并其他报刊做大做强,促进其发展壮大,提高市场占有率;对评估不达标的报刊出版单位,坚决予以退出。
        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以出版发行体制改革为契机,推动教辅类报刊转企改制,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品牌意识,实施精品战略。
        三、提倡为素质教育服务的办报办刊方向,提高出版质量
        教辅类报刊出版单位要始终把为少年儿童提供健康有益的报刊为宗旨,坚持突出社会效益,坚持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服务,积极探索注重学生能力培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的办报办刊理念,打造高水平、高素质编辑队伍,改革创新,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提高报刊出版质量,努力打造教辅类报刊的精品名牌,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
    四、切实规范教辅类报刊市场秩序,减轻中小学生负担
    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接通知后要对所属教辅类报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报刊超越办报办刊宗旨及业务范围问题、教辅类报刊一号多摄多刊的问题、教辅类报刊卖刊号问题,发现违规问题要予以纠正,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会同“扫黄办”对所属教辅类报刊市场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理.发现以报刊形式出版的非法教辅出版与以要坚决予以取缔。检查与清理情况于10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
        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阵地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紧密配合,守土有责,清理整顿教辅类报刊市场,引导教辅类报刊为提高素质教育服务,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教辅类报刊过多过滥、增加学生负担的问题,促进教辅类报刊提高质量,更好、更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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